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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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3-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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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全县公路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应急救助、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县规定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公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全县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县、乡、村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许良贵 单位联系方式:0794-659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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