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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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3-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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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旅游业管理行政条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研究全县旅游市场开发,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3、培育和完善全县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县国内旅游的开发措施并指导实施。 4、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行宏观指导。 5、负责国家、省和市制订的各类旅游景点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在我县的实施;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6、对旅游行业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资质初审和报批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7、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工作。 8、负责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邓新荣 单位联系方式:0794-6669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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