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建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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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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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字〔20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干发[2015]29号文件提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胡建文、徐敏洪、黄文锋、曾军、董海洪、刘慧娟(女)、陈羽后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龚德春同志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以上涉及机构更名同志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乐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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