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字〔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干发〔2015〕28号文件提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莹同志(女)任县监察局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国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盛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龚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水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戴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新和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南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信息研判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山砀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海江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龚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佐军同志任县公安局鳌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公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新有同志任县公安局公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公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芳纪同志任县公安局山砀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罗陂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志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龚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鳌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谢灿姿同志任县公安局戴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金竹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志坚同志任县公安局罗陂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山砀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周清和同志任县公安局湖坪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增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阙任明同志任县公安局金竹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湖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詹卫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南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戴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晓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流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牛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郭小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袁兴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处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董志勤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周求良同志任县公安局鳌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付斌同志任县公安局公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万星同志任县公安局山砀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周瑶同志任县公安局戴坊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星星同志任县公安局牛田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郭治中同志任县公安局罗陂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乐炜同志任县公安局湖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吴学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南村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罗云亮同志任县公安局流坑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邓中华同志的县蚕桑局局长职务; 杨贡南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清霞同志(女)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伍向华同志的县公安局鳌溪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曾春明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乐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