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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安县2015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来源: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2-29   点击次数:   字号:
 

——2016年2月27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曾亦农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6年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县级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我县“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谋划“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县“五大战役”提升之年, 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监管,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年初预算收支各项任务。
    (一)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为6.85亿元,全年完成6.8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收0.79亿元,增长13.0%。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1.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同比增收0.33亿元,增长26.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2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2%,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8.4%。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45888万元,占预算的102.8%,增长13.0%。其中:增值税10145万元(其中营改增7219万元),完成预算的93.0%,增长1.3%;营业税13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下降30.7%;企业所得税3897万元,完成预算的93.9%,增长38.0%;个人所得税691万元,完成预算的46.6%,增长23.4%;烟叶税(收购环节)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3.5%。非税收入完成6375万元,占预算的85.0%,下降16.1%。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40万元,完成预算的70.8%,下降4.1%;罚没收入706万元,完成预算的36.7%,下降66.7%;专项收入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8%,增长56.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31万元,增长82.9%。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49亿元,比上年增加2.38亿元,增长13.1%。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10万元,增长48.7%;公共安全支出9092万元,增长26.21%;教育支出44657万元,增长16.6%;科学技术支出1213万元,增长26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24万元,增长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7万元,增长1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47万元,增长22.1%;节能环保支出2043万元,下降30.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60万元,增长32.9%;农林水事务支出43677万元,增长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42万元,下降2.6%;住房保障支出5658万元,下降33.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69万元,增长241.8%。以上支出均包括上级专项追加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32亿元,同比增收2.25亿元,增长10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1928万元,同比增收2373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12万元,同比减收48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35万元,同比减收8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9万元,同比减收21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3万元,同比增收28万元。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58亿元(含上年结转资金),同比增支2.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2030万元,同比增支2192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12万元,同比减支513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基金支出1980万元,同比增支74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50万元,同比增支1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402万元,为预算的119.4%;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299万元,为预算的109.1%。本年收支结余61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901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4.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同比增收0.89亿元,增长27.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增收0.69亿元,同比增长30.2%。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26663万元,占预算的105.4%,增长30.0%,其中:增值税23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0%,增长22.7%;营业税1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41.0%;企业所得税3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54.4%,增长36.9%。非税收入完成2958万元,占预算的68.4%,增长32.1%,其中:专项收入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8%,增长56.7%;罚没收入506万元,完成预算的26.3%,下降60.6%。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74亿元,比上年增加2.49亿元,增长16.3%。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95万元,增长42.7%;公共安全支出9080万元,增长26.9%;教育支出44657万元,增长19.4%;科学技术支出1213万元,增长2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88万元,增长1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64万元,增长40.5%;节能环保支出2043万元,下降30.2%;农林水事务支出32351万元,增长18.2%;住房保障支出5398万元,下降27.9%。以上支出均包括上级专项追加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因政府性基金不分县、乡两级,全部列为县级总预算,所以县本级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
    因社会保险基金不分县、乡两级,全部列为县级总预算,所以县本级预算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预算执行特点及财政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系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不断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全力发挥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围绕做大“财政蛋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全面加强收入征管。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经济增速趋缓现象,全县财税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国税、地税部门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税,建立代征税收联动机制,严堵税收流失漏洞。财政部门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对建设规费严格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85亿元,同比增收0.79亿元,增长13.0%;其中: 国税口实现22536万元,同比增收3334万元,同比增长17.4%;地税口实现39011万元,同比增收5204万元,同比增长15.4%。财政总收入在全市十二个县(区)中,收入增幅排位第二,收入进度排位第一。税收占比89.9%,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5.2个百分点,在全市排位第二。
    二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2015年,我县对前坪工业园区、公溪工业园区、厚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3亿元,有力改善我县“一园三区”硬件条件,提升招商平台承载能力。同时,为缓解企业发展融资难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县财政通过“财园信贷通”为30家园区骨干企业发放贷款1.13亿元,其中累计发放贷款7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帅豪科技、广雅食品、美美食品;累计发放贷款500万元的企业有:信达茧丝绸、鹏鑫食品、民康实业、龙发包装、华林木业、黑五类食品等。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22家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金额4760万元。2015年,全县园区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税收超100万元的工业企业达23家。
    2、围绕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我县是贫困县,自身财力极为有限,县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
    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全县其他部门,把握政策导向,主动搞好项目对接,合力打好跑项争资攻坚战,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达到20亿元,较上年增加3亿元,其中通过财政口的补助资金14.84亿元,较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16.4%。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6950.6万元,财政收入质量以奖代补增加60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加374万元,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增加731万元等。
    二是争取政府债券资金。近两年,我县为筹集解决城市发展建设资金,缓解我县财政资金压力,通过县城投公司、文旅投公司对北环路、环城路、鳌河治理、人民医院建设、土地收储、流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了融资贷款。2015年,该批资金需要偿还本金金额较大,我县在自有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27606万元,有效降低了债务成本。争取新增债券5918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重点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民生项目建设。
    3、围绕增进民众福祉,不断提高支出保障水平。
    全县加大对民生领域资金投入,民生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突破。
    一是民生支出大幅增长。2015年全县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17.23亿元,同比增加1.6亿元,增长10.7%,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4.1%。其中:安排资金1.03亿元用于统筹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五保供养、慈善救助、抚恤、退役安置、老年事业等;安排资金0.22亿元用于就业和再就业、小额担保贴息等;安排资金1.6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安排资金0.57亿元重点用于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发放廉租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
    二是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4.47亿元,同比增加0.63亿元,增长16.6%,其中:投入3575万元落实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投入1529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346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标准化建设;投入2314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投入1217万元用于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2737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投入187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及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其中:投入1945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投入615万元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投入4585万元用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发展、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等文化体育与传媒建设。
    三是扶贫攻坚有序推进。为引领和带动贫困村早日脱贫,全县共投入8540万元实施扶贫发展,其中:中央苏区特困区产业扶贫1000万元、整村推进扶贫资金174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791万元、产业扶贫1570万元、少数民族扶贫发展406万元、“雨露计划” 培训160万元等,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帮扶群众脱贫致富。通过“财园惠农信贷通”为114户农户发放贷款资金7325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同时,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投入1358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6400万元重点支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
    4、围绕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统筹编制收入预算,将所有收入及结余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全面反映在部门预算中,实现绩效评价、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全面公开预(决)算。2015年4月,财政预算和预算草案报告在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全县除涉密单位外,74个部门在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同时,2015年财政预算及所有部门的 “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2015年10月,全县74个部门在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我县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全面盘活2012年度以前财政存量资金1.39亿元,其中盘活部门存量资金1025万元,盘活专项存量资金12954万元。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在年内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四是强化财政监管力度。2015年,财政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全县“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较上年度压减8.3%;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共评审预算项目721个,结算项目382个,送审资金12.10亿元,净审减财政建设资金8560.28万元,核减率为7.07%;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01次,实现政府采购额6764.84万元,比预算额节支802.39万元,节约率为13.46%;通过“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助、农机补贴、雨露计划等农业生产生活补贴23大项,共计2.03亿元。
    五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对省财政厅转贷的存量置换政府债券,严格按照审计认定及清理甄别后的政府性债务余额进行置换,并做到一一对应,消化存量债务。同时,对转贷债券资金形成的新债务分笔、分年限(3年、5年、7年、10年)录入政府性债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台账,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四)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上级财政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我县可用财力增长远低于财政刚性支出的增长,财政收支压力越来越大;二是财力十分薄弱,财源结构单一,缺乏支柱产业;三是土地出让收入欠缴金额较大;四是财政资金调度极为困难;五是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巨大;六是财力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依赖程度较高。
    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县级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及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战略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注重管理改革创新,注重依法依规理财,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注重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跨越、和谐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2016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综合考虑影响全县财政收支主要因素,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建议如下:
    (一)2016年县级总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7.61亿元, 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1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36亿元(含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5.04亿元和一般性转移支付4.32亿元)、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资金3.35亿元,收入合计18.75亿元。减上解支出0.21亿元、结算上介还本付息支出0.07亿元、消化财政挂账0.3亿元,当年全县可安排的财力为18.17亿元(含上级专项补助5.04亿元)。按照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8.17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39万元,国防支出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51万元,教育支出344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4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71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96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9万元,其他支出17769万元。以上支出均含上级提前告知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66亿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入1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7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854万元,基金收入总计4.84亿元。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4亿元,调出基金3.35亿元,年终结转0.15亿元,支出总计4.84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基金预算支出项目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15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25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5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1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7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1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我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一起,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存储、分账核算、自求平衡。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如下:
    2016年全县九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583万元(含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798万元),较2015年执行数增长41.3%,其中:保险费收入4825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8152万元;全县九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9246万元(含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641万元),较2015年执行数增长55.8%;当年收支结余3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95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企业已改制完成,现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以上是县代编预算,乡镇预算应由各乡镇依据《预算法》,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报经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汇总,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6年县本级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4.73亿元, 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15.4%;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18.2%。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36亿元(含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5.04亿元和一般性转移支付4.32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入资金3.35亿元、乡镇结算上解0.4亿元,收入合计16.61亿元。减上解支出0.21亿元、补助乡镇支出0.87亿元、结算上介还本付息支出0.07亿元、消化财政挂账0.3亿元,2016年县本级预算财力为15.16亿元(含上级专项补助5.04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5.1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9万元,国防支出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51万元,教育支出344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2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51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6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9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9万元,其他支出16949万元。以上支出均含上级提前告知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因政府性基金不分县、乡两级,全部列为县级总预算,所以县本级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与县级总预算中收支安排情况一致。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因社会保险基金不分县、乡两级,全部列为县级总预算,所以县本级预算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与县级总预算收支安排情况一致。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企业已改制完成,现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将以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力打好项目带动、精准扶贫、美丽城乡建设三大攻坚战的要求,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扶持民营经济、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培育新型财源。鼓励发展普惠金融,继续扩大“财政惠农信贷通”“财园信贷通”规模,着力解决“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二是探索在公共领域推广PPP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三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逐步加大政府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四是完善工业园区基础    (二)加强财政收支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力度。依法组织收入,保证财政收入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更加注重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大追缴土地出让金欠款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全力追缴土地出让金欠款,以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报告、整改等机制,进一步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强化资金支出的绩效导向,更大范围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联动挂钩。四是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和标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强化年度预算约束力;深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分配财力,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财政扶持文化、旅游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生态文明及城乡一体化建设。五是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安排扶贫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推进产业脱贫、政策脱贫、助医脱贫和兜底脱贫,大力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免除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加大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力度;稳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三)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编制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研究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二是建设透明预算,实现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压缩结转结余资金,压减暂存暂付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有序推进“营改增”扩围,有效落实结构性减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培育壮大财源。五是继续做好政府性债务的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重点加强经营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管理,探索消化存量债务的办法,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
    (四)依法理财强化监管职能,防范控制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进一步巩固财政“大监督”格局,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三大系统”,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发挥财政监督在推动廉政建设、执行财经纪律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信息披露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行力度。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监控力度,逐步建立涵盖全部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三是推进专项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加强对财政干部职工廉洁教育、风险教育,以建设“廉洁理财,依法理财”财政队伍为目标,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机关。
    各位代表: 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为乐安“绿色崛起、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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