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人大 乐安县政协 繁體版 | ENGLISH | 无障碍浏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拟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二)
来源: 乐安县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7-11-07   点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抚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改革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召开“乐安县供水价格调整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7年11月22 日上午09:30时

(二)地点:乐安县发改委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

 乐安县居民生活用水按月用水量划分为三级,实行阶梯价格,三级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5:3。第一级水量标准为30吨/户.月及以内,维持现行水价1.30元/吨;第二级水量为30-40吨/户.月,水价是第一级水价的1.5倍,为1.95元/吨;第三级水量为40吨/户.月及以上,水价是第一级水价的3倍,为3.90元/吨。实行阶梯水价后,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尚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按一户计量,如需分户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按累计用水量计收阶梯水价。

(二)简化水价分类方案

  简化水价分类,将乐安县目前五类用水即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及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三类用水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后三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5:5。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30元/吨为基础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其1.5倍,每吨为1.95元/吨;特种用水价格为其5倍,每吨为6.50元/吨。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1名,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代表(12名)

周安琪      乐安县消费者协会

陈溅兰      乐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袁传明      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   

黄家琦      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    

黄陆英      鼎味大酒店               

代  跃      婚纱装饰  

胡廷昌      桥背社区  

杨朝斌      象山社区

詹  萍      芜塘社区

陈玉梅      芜塘社区

李明清      上大街社区

曾昌华      下大街社区

2、经营者代表(1名)

黄玉清      乐安县供水公司   

3、专家、学者、党政部门、社会组织人员(4名)

龚  薇      乐安县委办公室

李仁良      乐安县政府办公室

邹满强      乐安县人大办公室

邓晓英      乐安县政协办

4、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

杨  群     乐安县水利局

董  文     乐安县住建局

尤  圆     乐安县城投公司

季苏华     敖溪镇政府

(二)听证人名单(4名)

刘  斌  张小平  陈根龙  董纯涛

  四、新闻媒体和旁听人员名单

(一)新闻媒体(2名)

龙乐水     乐安县电视台

丁建明     (中国.乐安)政府网

(二)旁听人员(2名)

吴  希    县发改委(老干部)

王昌澄    县林业局(老干部)

为了鼓励广大热心参与我县价格管理工作人士,针对本次听证感兴趣而又没进入听证参加人的各位,请将您们的宝贵意见反馈给有关听证参加人,由听证参加人代为陈述或代为转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乐安县物价局

2017年11 月7日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版权说明| 使用帮助| 常见问题| 隐私保护| 不良信息举报
主办:中共乐安县委 乐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乐安县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WWW.www.bjqxc168.com 赣ICP备07006551号
E_mail:999lax@jxfz.gov.cn 联系电话:0794-657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