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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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乐安县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7-11-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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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抚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改革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召开“乐安县供水价格调整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7年11月22 日上午09:30时
(二)地点:乐安县发改委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
乐安县居民生活用水按月用水量划分为三级,实行阶梯价格,三级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5:3。第一级水量标准为30吨/户.月及以内,维持现行水价1.30元/吨;第二级水量为30-40吨/户.月,水价是第一级水价的1.5倍,为1.95元/吨;第三级水量为40吨/户.月及以上,水价是第一级水价的3倍,为3.90元/吨。实行阶梯水价后,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尚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按一户计量,如需分户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阶梯水价以年为周期,按累计用水量计收阶梯水价。
(二)简化水价分类方案
简化水价分类,将乐安县目前五类用水即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及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三类用水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后三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5:5。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30元/吨为基础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其1.5倍,每吨为1.95元/吨;特种用水价格为其5倍,每吨为6.50元/吨。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1名,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代表(12名)
周安琪 乐安县消费者协会
陈溅兰 乐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袁传明 江西广雅食品有限公司
黄家琦 江西品升电子有限公司
黄陆英 鼎味大酒店
代 跃 婚纱装饰
胡廷昌 桥背社区
杨朝斌 象山社区
詹 萍 芜塘社区
陈玉梅 芜塘社区
李明清 上大街社区
曾昌华 下大街社区
2、经营者代表(1名)
黄玉清 乐安县供水公司
3、专家、学者、党政部门、社会组织人员(4名)
龚 薇 乐安县委办公室
李仁良 乐安县政府办公室
邹满强 乐安县人大办公室
邓晓英 乐安县政协办
4、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
杨 群 乐安县水利局
董 文 乐安县住建局
尤 圆 乐安县城投公司
季苏华 敖溪镇政府
(二)听证人名单(4名)
刘 斌 张小平 陈根龙 董纯涛
四、新闻媒体和旁听人员名单
(一)新闻媒体(2名)
龙乐水 乐安县电视台
丁建明 (中国.乐安)政府网
(二)旁听人员(2名)
吴 希 县发改委(老干部)
王昌澄 县林业局(老干部)
为了鼓励广大热心参与我县价格管理工作人士,针对本次听证感兴趣而又没进入听证参加人的各位,请将您们的宝贵意见反馈给有关听证参加人,由听证参加人代为陈述或代为转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乐安县物价局
2017年11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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