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乐安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孝满才乡”系列先进典型评选正式候选对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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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7-10-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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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力促进道德模范选树培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我县于2017年上半年启动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孝满才乡”系列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活动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下,经过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层层筛选,并广泛征求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计委、县市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三违”整治办、县棚改办等部门意见,最终,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以下名单为正式候选对象。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正式候选对象(详见附件一、二)面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9日。
地址:乐安县文明办(县环保局五楼)
邮编:344300 电话:0794-6668291
电子邮箱:lawmb6668291@163.com。
乐安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孝满才乡”
系列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一:
2017年度乐安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
正式候选对象名单 (共241人.个)
(一) 助人为乐类(12人)

(二) 见义勇为类(12人)
(三)诚实守信类(12人)
(四)敬业奉献类(12人)
(五)孝老爱亲类(12人)
(六)遵纪守法类(12人)
(七)好公婆好媳妇类(12人)
(八)最美志愿者类(12人)
(九)最美家庭类(12人)

(十)最美少年类(12人)

(十一)美丽乡村类(12个)
(十二)文明商铺类(109个)

附件二:
2017年度乐安县“孝满才乡”先进典型
正式候选人名单(共2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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