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制定供水价格应当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召开“乐安县供水价格调整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听证会”。现在全县征集对供水价格有一定了解和议政能力的各界人士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采访此听证会的新闻媒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及名额
1、听证人4名;
2、听证会参加人21人;
3、旁听人员2名;
4、新闻媒体2人。
二、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1、听证人(4名):由县物价局工作人员组成。
2、听证会参加人(21名):
(1)消费者(12名):委托县城各社区在居民中推荐6名,县消协在普通消费者中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3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3名。
(2)、经营者(1名):委托供水企业推荐产生。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委托鳌溪镇政府、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各推荐产生1名。
⑷专家、学者、党政部门、社会组织人员(4名):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3、旁听人员(2名):委托县委老干局推荐产生。
4、新闻媒体(2名):由价格主管部门邀请报道采访听证会。
三、听证会参加人条件和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县城消费县供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
2、对供水价格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研究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使用普通话表达意见;
3、与县供水公司所经营的本听证项目无利害关系,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代表部分消费者的意见;
4、能如期参加听证会,并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和建议;
5、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参加人带有效证件到县消费者协会报名,联系电话:13707940088,报名时间截止为11月5日。
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员名单等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在乐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乐安县物价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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