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新申请入库专家:
近年来,由于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涉及品目更加复杂,采购项目不断集聚,现有的评审专家资源和评审专家抽取方式无法适应政府采购的工作要求。为解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不足,进一步扩充专家库的规模和拓展专家类别,实现县(区)远程终端抽取专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赣财购[2017]21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县专家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征集工作,我县财政局负责辖内专家的征集工作。我县初审结果直接交市财政局。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入库专家需为中国公民,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县境内的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承诺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四)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和体力、精力承担评审工作;
(七)熟悉计算机操作。
对专家数量较少、需求量较大的品目,上述第(三)项、第(六)项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网上报名与纸质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我县财政局对新增专家审核结果负责,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报名工作。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形成《2017年 县(区)政府采购新入库专家信息统计表》,逐个逐项收集整理好新增专家报名资料。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新申请入库专家认为本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请于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15日自行登录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及抚州市财政局网(http://czj.jxfz.gov.cn/),点击“抚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征集公告”,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点击“评审专家登录”,注册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出《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专家在申请人签名,所在单位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人员只需个人签名,不需单位盖章),提交入库申请。
专家申报的评审类别应与本人的学历、职称、研究领域、工作经历相对应或密切相关,由本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佐证。在填写过程中,可以保存修改,下次可再继续编辑。提交审核后,处于待审核状态,将不能修改,所以,一定要全部填写完全,相关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再提交审核!
通过我县财政部门申请入库的专家,其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我县境内。“专家所在地”按照专家工作单位或者经常居住地选择抚州市乐安县。专家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登记的专家,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成为专家。
(二)现场审核
网上申请提交后:
1.新增入库的专家携带本人证件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近五年工作经历证明、专业资质证明、个人工作研究成果、承诺函等相关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还须提供《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网上打印),于2017年8月15日之前到我县财政局指定地点(附后)办理集中现场审核;
2.已在市专家库但未办理网上注册申请登记的专家请在8月15日之前向市财政局提交《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
(三)审定入库
我县专家审核结果统一提交市财政局,由省财政厅审定后纳入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
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全面启用后,原专家库停止运行。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评审专家库专家征集和调整工作顺利推进将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树立政府采购良好的公众形象,加快实现评审专家抽取电子化。为此,县财政局按照本公告要求立即行动,确保如期完成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
2.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我县财政局将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结果负责,逐一核对申请材料,确保将遵纪守法、道德优良、业务精通、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专家吸收入库。
3.及时汇总,按时上报。我县将于8月15日之前将《2017年 县(区)政府采购新入库专家信息统计表》和每位新增专家的《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纸质版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2017年县(区)政府采购新入库专家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市采购办邮箱(Fz_czjzfcg@163.com)。
五、联系方式
1.现场审核地点:乐安县乐安大道117号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办
2.联系人及电话: 唐炳明 13970405535
戴小琴 18797949286
3.电子邮箱:625973896@qq.com
乐安县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