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衔接上级政府取消和 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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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9-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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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衔接上级政府取消和
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4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动态调整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11项,其中取消3项,更名3项,部门之间转移1项,调整4项。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县直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再行使;对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同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对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提高行政效率;对部门之间转移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关部门及时对接,办好相关手续;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变化动态调整相对应的部门责任清单,并在网上公开,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乐安县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项)
2.乐安县政府部门更名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项)
3.乐安县政府部门之间转移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4.乐安县政府部门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4项)
乐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乐安县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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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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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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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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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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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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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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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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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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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颁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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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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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质检标【2015】608号、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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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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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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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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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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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免资源税审批(核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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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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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9号发布,第605号修订)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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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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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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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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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用粘土矿(场)和采砂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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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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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府发〔2014〕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
赣安监管政法字〔2014〕38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4〕4号文件取消和下放一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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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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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乐安县政府部门更名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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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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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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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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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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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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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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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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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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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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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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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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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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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称为“食品流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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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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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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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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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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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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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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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称为“事业单位兼营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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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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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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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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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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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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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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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称为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审批范围: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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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乐安县政府部门之间转移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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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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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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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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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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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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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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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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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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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砂场安全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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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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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50号《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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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由县水利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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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乐安县政府部门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4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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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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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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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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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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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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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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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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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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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核准(含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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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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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政府核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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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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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发改投资字〔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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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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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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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内污水处理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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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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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政府核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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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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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发改投资字〔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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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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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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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内垃圾填埋场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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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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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政府核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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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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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发改投资字〔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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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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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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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跨县(区)调水项目外的其他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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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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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政府核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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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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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发改投资字〔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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