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字〔2017〕1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乐干发〔2017〕21号文件提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邹春林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总编;
欧阳仁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丽娟同志(女)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艳同志(女)任县政务信息化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文虎同志任县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游国珍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杨国平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阙生平、陈龙飞同志的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徐志明同志的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丁仉生、元玉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后龙、刘 洪、汤生圣、张以明的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伍良清、龚敏文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董春生的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丁志昌的县粮食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卢振宗同志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元军龙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陈华昌、谭乾坤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刘龙发、姚启东同志的县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帅辉云同志的县水利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胡绍辉、王 平、严金明同志的县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董武兴同志的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邓卫国、谢 政同志的县卫生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谌长生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黄金娥同志(女)的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朱接辉、王 辉同志的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汤伟林、李冬华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江燕青同志(女)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王玲玲同志(女)的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何元民同志的县扶贫和移民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黄招龙同志的县招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黄少平、杨荣雄、陈卫华同志的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符友平同志的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陈永忠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