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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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5-10-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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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服务指南 事项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申办材料 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户口本、生育证件 办理程序 1、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男、女双方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户口本、生育证件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准、盖章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申请书由办证机关、男女双方单位各保存一份,并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优待及奖励。 办理时限 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户口本、生育证件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核准、盖章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收费标准 免费 承办机构 男、女双方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八小时工作日,男、女双方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联系方式 与男、女双方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联系 监督电话 0794-821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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